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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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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一般電腦的使用距離,超過 24" 就已經不太有意義。
因為在這種距離下, 24" 已經差不多是「人眼感知極限」。

如果你買了一台 30" LCD, 結果因為壓迫感,所以又買一張更深的桌子,故意坐遠一點,那豈不是沒什麼意義了?

至於你說的 37", 65" 是指電視,電視本來就是坐或躺在沙發上看的,不能和用做電腦螢幕相提並論。
不過如果你的習慣是買台超大螢幕,然後做在沙發上「遠端」操作,這也不是不行,但相信這不是常例才對。
舊 2007-10-07, 12:20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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