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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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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這麼說好了,我砍你一刀,說這是你前輩子欠我的
所以你不可以去告我,所有人也不可以以此來懲罰
我,你能接受嗎?能接受再來談你所謂的因果吧。
這因果最弔詭的地方就在這裡,誰也看不到上輩子
自己做了哪些?別人又對自己做了哪些?
然後硬要別人接受這是以前欠的債。
就像一個孤兒,忽然銀行跑來跟他說,他父親欠了
錢要他代為償還一樣荒謬,一樣難令人信服。
舊 2007-10-07, 08:57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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