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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ry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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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引用:
作者米蘭風格
有些罪犯本就罪該萬死,人道概念不能用在某些畜生身上。

無期徒刑,終身監禁,那又怎樣?白白活著浪費糧食,還得處處防範再度做惡,
死刑是絕對有必要的,既然可以視人命如糞土,就不該有活著的權利。

被害人怎被對待,就用同樣的手段回報罪犯。
你敢這樣對待他人,就該接受同等的制裁方式,這也能大大嚇組犯罪,降低犯罪。

總之,死刑免不了,否則不該死的被害死,該死的卻不給死,對社會來講又哪裡公義哪裡公平。


話說得太好了,但是執政的不敢廢除死刑,卻把已判死刑犯都不槍決,一直供在監獄裡。
舊 2007-10-04, 08:42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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