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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就算是恐嚇, 也來之有理.

你買盜版東西做商業行為, 本身就大大違法.
辯稱你不知情, 也要看法官認為你知不知情.

現代人多多少少都會涉及版權問題.
但不要拿出來張揚, 更不可用來做商業活動.
一旦有了金錢交易行為, 逃也逃不掉了.
舊 2007-10-04, 03:08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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