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s
用選票去廢置他們吧!
我昨天才做了一件事情!
台中太原路上~記付在某個立法委員後援會旁的一家怪法廊~請了舞台車辦了連我都看不懂的活動!
(台下觀眾連五桌都湊不足的****活動...)
以為在體育館開演唱會的音量~連住在10幾樓關上隔音'骯開了冷氣~高頻與低頻還是搞的電視得開到可能被鄰居抗議的音量才能聽清楚!
6點開始放著超俗的流行舞曲~忍!
7點還給我放煙火!
7:30有民意代表(還是我非常熟識的立委)給我上台致詞了....忍無可忍!
撥110轉到此地分局要求更正!
再撥到環保局要求到場更正!
再打到該立委的選服處要求~一開始選服處的人還給我裝傻!
直到我搬出該立委的私人手機號碼(你再不更正~我就直接打手機抗議了)!
8點開始感覺降低了音量~原本聽說申請到10點的活動~9點不到就結束了!
本想過了九點還胡搞~就打電話給政黨對力的同區立委去抗議!
算關說嗎....呵呵!
不過基本的權益就應該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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