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arinese
太鄉愿了........
真這樣民國八十多年那次全民對幹
著會真搞的台北像個火燒島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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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的發言並沒有特意去討好哪一邊
更沒有是非不分只為了博取名聲
因此我不同意我的說法就叫鄉愿
再者,法治的國家有法治的做法
我不贊同使用包圍的手段來表達自己的訴求
但是就如同罷工,公會上街頭或者去年開始的紅衫軍
這些人不也都以包圍的手段在做抗爭嗎?
就連違反集會遊行法都要舉牌三次了
對於沒有明顯暴力行為的計程車司機,我實在無法認同那種全部逮捕的作法
有暴力行為的予以逮捕,起訴
沒有暴力行為的人讓他們在不鬧事的情況下解散
這才是正確的作法
如果貿然的進去就開始抓人,那警民的流血衝突根本就避免不了
試問這才是你們要的結果嗎?(鬧的不夠大)
再說到這起事件的本身
喜來登飯店與全X計程車之間沒有契約
但是數年來喜來登默許的計程車排班行為
可以說是全X跟喜萊登之間的一種默契
在沒有與全X做適當的協調下又與台X簽契約
抗議的戲碼 我想喜來登不能說自己一點責任也沒有
但是這樣的抗爭行為
並不能被衍生成 "不買東西就包圍你家逼你買" 這類恐嚇取財的違法事件
他們只是用比較激烈的手段表達心中的不滿
但是要載客,他們抗議完就能強拉客人上車? ~不行!
要排班就可以跟著台X一起排?~ 不行!
那全X不爽,恐嚇搶客人會不會被抓?~肯定會!如果警察不,抓麻煩請去當地的警察機關抗議
為何對犯罪行為不聞不問
把一個新聞無限的延生
用一些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的話(只有看起來)
就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給政府~ 就是政府無能~
那還真是簡單的作法
[久病厭世自殺的怪政�***
[世界原物料上漲也怪政�***
牽拖來牽拖去的,什麼事都怪政府就好了
[處理不當的單位都不用負責,反正都怪政府就對了]
[強盜搶劫的也不用負責任,反正都是政府讓失業率高 物價上漲,怪政府就行了]
如果你覺得[]內說的話都不合理
那為啥全X鬧事,政府要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