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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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eonidas
我明白您想表達的意思。但小弟個人的觀點以為,該文最大的問題在於嘗試用錯誤的命題去解決,一次套用多個不相關的東西,以及自己的一廂情願。
有的時候,不能因為某人的出發點可能是善意的,就覺得它講的都是合理的。善意不代表不會白目,善意更有可能傷人。縱然它想幫助人,但如果連沒被傷害到的人反應都那麼強烈,受傷的人的又是如何想?在它想要讓不幸的人走出陰霾時,有沒有想過自己關在象牙塔的說法卻可能帶給人更多不幸的感覺?
今天重點真的在台灣的性意識嗎?台灣的性意識開放以後問題就解決了嗎?
我深深地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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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認為不是性意識開放的問題.
對所有性侵受害者, 也對我以前交往過的那個女孩, 我現在只想這麼說.
那並不是妳的錯, 也許有的人知道後會同情妳, 但妳不需要同情, 因為妳並沒有錯; 也許有人會說, 這種事發生妳也有責任, 例如穿著、交友等等, 但妳可以理直氣壯的反駁回去, 因為妳交朋友是正常的行為, 穿好看的衣服是女人的天性, 男人自己也喜歡穿的漂亮的女生, 妳又何錯之有!?
更不要認為, 發生這種事, 自己以後就沒有資格幸福, 一輩子都只能痛苦下去, 追求幸福的權利, 誰也剝奪不走.
以上.
其實我是覺得, 雖然被性侵害是很痛苦的事, 但是不要動不動就說這些受害者的人生被毀了, 想想看, 遭受傷害的女孩子, 一上網、一出門、一打開電視, 看到各位左一句『這女孩, 人生被毀了』右一句『好可憐, 這些受害者以後怎麼辦』等等, 還要她們樂觀的下去嗎??還站得起來嗎!?
同情的話, 也許不是壞心, 可是往往狠如利錐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