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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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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23
不被察覺的社會性意識

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的假釋案多年來一直迭受爭議,雖然那些爭議論點看似對立,但雙方其實都接受一個前提,即性犯罪屬重大犯罪,對受害者造成難以彌補傷害,故應予以較嚴重方式懲罰。而這個價值觀也一直是整個社會的主流意識。為什麼在眾多傷害罪中,性犯罪被挑出給予特別對待?這樣的對待方式又造成了什麼影響?

首先,性犯罪被挑出給予特別的對待,除了反映性議題在台灣社會的特殊與重要性,對性犯罪的加重處罰,更彰顯了台灣社會壓抑「性」的本質。在《性史》一書中,傅柯曾對性壓抑做了一深入又精細的解析,基本上性壓抑並非不重視性或是忽視性,相反的就是太重視性了,故而才會特別將性挑出,給予特別對待,台灣社會正是這樣一個社會。

而這個過度強調「性」的環境,在性侵害事件中易造成的嚴重傷害,即是讓受害者(甚至是整個社會大半的人)認為,她/他這輩子最珍貴的事物被剝奪了,尤其是在不自願、不自主的情況下發生,她/他的人生不再如往,甚而有許多女性會因而覺得自己的身體變得骯髒污穢,產生所謂的性創傷症候群。

然而,性行為真有如此重要?或許可以換個角度想,性關係的發生並非什麼重大事務,我們之所以會有這些性觀念,純然只是從小經由這個社會建構而來,久之習以為常。如果我們活在一個把性當做與一般生活事物無二,性和其他器官一樣的社會,也許受到性侵就像是非自願被毒打一頓一般,會抱怨性器官疼痛,甚而上法庭提告,但絕不會覺得自己的人生從此毀了。

換言之,造成性侵受害者身體傷害的是強暴犯,但造成其心靈重大創傷的,除了強暴犯外,更大的禍源卻是整個社會,是社會的性意識,讓受害人認為喪失人生最重要的事物,痛苦萬分。而當人們以強烈的方式譴責性侵犯的同時,其實正不斷提醒受害者,她/他被剝奪的是一件多重要事物,喪失了這個事物的人生是多麼悲傷,同時也加深了受害者所受的傷害是多麼嚴重的意識,也更易造成受害者處於自怨自憐,無法走出的處境。

在此,筆者並非為性侵犯解套,而是覺得更值得注意的是,整個社會的性意識所造成的影響,而這個影響往往是不被察覺的。

轉載於自由電子報 吳翠松 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29/today-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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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性侵受害者身體傷害的是強暴犯
難道性侵的發生並非什麼重大事務,久之習以為常嗎?
若自己發生了這種事件: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921/4/kzee.html
難道人生不就從此毀了?
     
      
舊 2007-09-29, 10:14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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