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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腦殘記者 不查證侮辱他人事件再添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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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uka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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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73
引用:
作者
smic
新聞把
他指認成和陳致中夫婦的隨扈,影射三人共同使用特權
原作者抗議的是
新聞沒有查證他是不是隨扈
也沒查證他是不是靠那對夫婦用特權
然後就圈原作者OOOOXXXX
話說回來,
記者好像都是看圖說故事
找到原發票單位,證明他坐的位置不是靠特權
也不是高價(如兩萬元)購得
那就又得到一個證據來證明自個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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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死的肉喵D +_+
2007-09-24, 11:24 AM #
16
may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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