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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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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uk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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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73
引用:
作者SUNGF
其實命案的確沒有變多

但是兇手的處分變少太多

已經多年沒槍決人犯

即便要學先進國家

至少不要縱放人犯,關到死為止,怎麼可以因為監獄人犯太多,就少關幾年?


法律講求勿枉勿縱

難道為了做到勿枉,就可以忽略勿縱嗎?



應該要刑責無上限
加一加判六十年就六十年
一百年就一百年
解釋門檻也不要隨便
該嚴就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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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死的肉喵D +_+
舊 2007-09-20, 02:20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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