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mcraz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沒有直接證據也可以告性侵成功??

我還以為台灣已經改變成一定要有直接證據才能告成....

這樣如果人家故意告你...不就完蛋了....只要他能通過測謊即可....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1900051,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9.19 
測謊推斷性侵 中風雇主判七年
洪榮志/台南報導

中風半身行動不便的陳姓男子,被年輕印尼女傭指控以手指性侵,並多次脅迫****。儘管女方處女膜仍完好,提出沾有****的裙子也鑑定不出反應,法官在缺乏直接證據下,仍依測謊等多項間接證據,推斷女方指證確實,將否認犯行陳某依強制****罪、強制猥褻罪重判七年。

五十九歲經營皮革加工廠的陳姓男子,六年前,因中風導致右側身體行動不便,她的女兒為盡孝心,僱用廿五歲印尼籍女傭,協助照顧父親生活起居。

不料,在照顧不到半年期間,這名年輕外傭卻指控陳某多次利用幫忙按摩身體,兩人獨處之際,違反她的意願,強迫她手***及****。如有不從,便恐嚇要將她遣返。

另外,陳某還被控有一次利用全家人不在的機會,強脫女傭的內褲,以手指插入對方私處得逞。

後來,女傭趁機取走她的護照及居留證,搭車前往台北求援,並在同鄉友人陪同報警偵辦。

偵審過程中,陳某雖矢口否認性侵及猥褻,但女傭卻提出聲稱沾有對方****的裙子,還對陳某犯行及身體特徵描述得十分清楚,更數度在訊問過程泣不成聲,引人同情。

不過,當裙子及女傭的檢體被送往刑事警察局鑑定後,卻找不到有精蟲反應;同時,女傭前往醫院驗傷時,不僅沒有明顯外傷,處女膜也沒有裂痕,導致整起案件蒙上羅生門陰影。

一審的嘉義地院採信女傭證詞,將陳某重判徒刑七年後,被告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合議庭今年六月指示調查局對女傭進行測謊,發現對方在指證「幫陳某手***」、「對陳某口交」及「陳某以手指頭插入她的****」等情節時,均無情緒波動反應,研判並未說謊。

最後,二審認定,沾有****的裙子及檢體,由於事隔兩個月才送驗,所以驗不出反應也屬常理。

至於陳某只將手指插入女方私處一次,對方處女膜沒有裂痕,也並非不可能;加上陳某雖中風右半身行動不便,可是左手還有力氣,亦仍有******。因此,採信女傭證詞,重判陳某七年,但此案仍可上訴。
     
      
舊 2007-09-19, 11:01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mcraz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