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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ois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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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oisy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講起來,是鼻腔裡吧∼
文章: 231
嗯...
我想這種事情到底是真的、假的,在判定上應該是由法官進行的,
但是因為我朋友是在處理類似事件的,我到真的覺得當事人之前被人性侵,
之後再跟對方交往,並不是一件很詭異的事情。
當然可以用上面大大所說的那個症候群說明,我沒意見,
但是遭到這樣事件的人,其實他們心理歷程不是那麼簡單的。
或許我們其他人會覺得被欺負的反應就是憎恨對方,
但是在這種事件裡,因為會損及當事人的自我意象,
當事人轉而認同對方,甚至跟對方交往、結婚(其實就是一種外射的防衛機轉),
某種程度上也讓自己免於創傷反應。
而在交往後,發現對方根本就沒心在一起,進而提告的人也很多,
但這算是挾怨報復嗎?恐怕見仁見智。

單純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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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RVIVE ●

到現在都還是這樣∼
舊 2007-09-16, 09:0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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