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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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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lwm
上週才幫朋友處理這一樣的事,
奇怪,今年為什麼這麼多?
沒有勞健保、沒有退休金提撥、沒有薪水,沒有打卡記錄,
還是被我們拿回一萬八千元(上班21天),
該公司還等著被勞動檢查及未加保勞保的罰金,
這種事處理是用技巧的,
不是把勞工局放在嘴上就有用的.....


我懂你的意思
不過這種就未必那麼有效
我的公司連勞資協調都拒絕出席
此時就只能上法院了
勞動檢查那些? 公司都可能不營業了!
最重要的一點 服款的錢不會給你
補繳的差額也不會給你 包括失業補助等等
所以... 只能說我國法令還是有很大的不足...
舊 2007-09-14, 10:17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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