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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嘻太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頤和園的廁所裡
文章: 754
當然了,這標準見仁見智,我並沒有說不該還款
只是樓上的一些正義之士和法理專家們
請您設想以下情況

1.我大伯如果有固定收入,銀行扣押其1/3薪資.............................我認為理所當然
2.我大伯若有人撫養,銀行要扣押其名下存款或是不動產....................我認為理所當然
3.我大伯若生活不虞匱乏,有一筆額外收入,銀行要全數凍結..................我認為理所當然

但現在
我大伯只剩一條老命,無謀生能力,沒人照顧,僅靠政府給的3000救濟金,和親戚湊一湊,每個月五六千元過活(沒房子,借住以前老同事宿舍,大家分攤點生活需求,啥時必須搬走都不知道)...
這樣銀行還要全部吸光,真的不覺有些過分?

至於網友的質疑,我也代為說明一下
1.大伯當初借錢不是為了自己的病,是為了罹癌的老伴...,至於他自己,說真的,他本人說大眾銀行隨時都能向他要一條老命也沒關係...
2.有些朋友怪親戚不予支援,說真的,只能表示無奈...以我家為例,我父親欠債280萬,我每月仍要被扣1/3薪資償還,我小孩下月將出世...在每個月支援兩三千元或是柴米油鹽之類必需品之餘,也只能大家自求多福,現在景氣不好,我家親戚幾乎人人自危,這點是真的~~~

事情對錯沒有絕對
只盼勿逼人太甚
就這樣
舊 2007-09-10, 11:51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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