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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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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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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慈嘻太后
感謝本站網友指導,目前已有解決方法
過兩天就去教導大伯
PO出來給大家做個參考
1.參考敬老津貼暫行條例,得知因敬老福利生活津貼宗旨是,為落實照顧老人生活,增進老人福祉,所以第11條 規定,請領本津貼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或提供擔保之標的。
所以應該可以依此條規定向法院申請此帳戶解除強制執行...
2.勞保局接受以法院強制執行命令書和受津貼者之身分證件,辦理停止匯款,改為寄送匯票給受津貼者...免去敬老津貼遭金融單位扣押之情形...
代替大伯謝謝大家的指導
總算讓他最後一丁點生活費不至於被銀行吸食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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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只是拿回他們該拿的...何錯之有?
講殘忍點...如果有錯就是當初核貸的人為何願意借錢給沒有償債能力的人...
害得讓樓主在這邊罵大眾銀行, 毀壞了自己銀行的聲譽..
又讓自己銀行拿不回借出的錢, 蝕了銀行股東的本..
內外通失, 裡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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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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