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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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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66
引用:
作者af912653
此言差矣 開版大是想探討說安樂死可作為家屬選擇的一個選項 並不是所有植物人都要安樂死
我也曾想過 如果我成了植物人 年邁的老父和老母還要為我奔波 年紀大了無法照顧他們是我的錯 但是還要讓他們操勞我更於心不忍 這個時候安樂死對彼此都好 但是以我父母不幸成為植物人的話 我依然會為這個希望奮鬥 當然我也要自打嘴巴 我是我不代表別人也是和我一樣的想法 所以我想說 『 安樂死可以成為一個選項 但是它決不是唯一』
略刪…


因為有人認為照顧這些植物人是資源的浪費,只是後來編輯的快而已…

雖然說自己都不想成為別人的負擔,想要早點解脫,但親人卻往往不會這麼想
如果您的小孩出事情也變成了植物人,您不會照顧他嗎??我想您也是不忍吧∼
所以您的父母,甚至天下間的父母大抵也都會作相同的決定的…

印度教的朝聖者,背著重重的背包,氣喘吁吁的向喜馬拉山朝聖的道路前進
途中遇到小妹妹背著生病的弟弟也來朝聖
印度教的朝聖者對的小妹妹說了:「你背負的重量還真重啊!」
沒想到小妹妹卻說:「他不是重量,他是我弟弟;你背的背包才是重量呢!」

沒有人會把摯愛的親屬當成是種包袱、累贅
雖然就所見到的…不是完全如此
的確是久病無孝子,何況有人連『久』都算不上

但確實還蠻多人不把負擔當成是負擔的人,就這樣「親手」照顧好幾年的
社會新聞就一堆了吧!!他們會希望生病的親人被說是在浪費資源嗎??

引用:
作者gmary50
對於孝子,我心存敬意。

或許有些植物人沒讓家屬增加多少支出,很短時間就離開人間,以致能夠「撐過去」。讓心靈沒有遺憾。但照顧的時間一定排擠從事賺錢工作,影響收入。

顯然若植物人拖得夠久,讓家屬從事經濟收入減少,排擠結婚的時間,影響生兒育女教育經費.........

生命的傳承,有時必須權衡輕重。

照顧的家屬才能判斷他最佳決定,但不要變成別人一定要相同的做法。安樂死與否立法由照顧的家屬決定應是最佳政策。

引用:
作者大濕兄回來了
三個月內暴瘦 15 kg, 每天睡不到二小時
這麼會撐哦怎麼不撐個44年看看


引用:
作者gmary50
『很行』是自己先提出來的,怎麼反說網友批評?照顧到頭昏了嗎?


別明褒暗貶 gmary50 老兄,我沒得罪你吧??拿別人的不幸來玩??

幾年的時間算短啊?? 幾十年的才算長??

基本上王家是有請好幾位看護在照顧的,不能將年老體衰而終的過錯完全推給王曉民小姐(應該稱阿姨)

當初安樂死的議題在發燒時就有機構表明要接手照顧王曉民,兩老為什麼不同意??
是純粹經濟問題嗎??
能請的起專門看護照顧的家庭,財力是要相當不錯的∼日薪以現在的行情少說 2400 元以上;兩老只要監督看護而已

很多病友親屬,在醫院待過後就轉行當看護,自己的親人不照顧,反倒照顧起別人的父母了…(口袋賺到錢比較實在,看護又偏偏不難考)

兩老擔心的是什麼??還不是給別人照顧後,沒有陪伴在身旁會遭受到委屈!!
還好是曉民的妹妹接手照顧起姊姊

植物人裡頭有不少是最後被親人遺棄的,或完全付不起費用的
也全都由政府買單,家屬一毛錢也不用出,一年才去看一次,甚至完全不來的也都有

的確是只有不想救…沒有挺不住的
不想救卻還不死的,也是會有機構接手的(弄到這樣也算可悲…)

當然講冷漠點,要救不救還是不關我的事…
只是不要把照顧植物人說成是在浪費資源就好…人難免有旦夕禍福…希望往後不要當那個浪費資源的人

對於植物人…我只擔心能看顧他的親人走了之後,成了完全沒人保護的『更』弱勢團體,遭受到不堪的待遇而已
畢竟醫療照護上的素質,還是監督不周有待改進的。

開放安樂死之後,大概一堆弱勢團體大概就會紛紛要求自我了斷了吧!!
而原本就認為是資源浪費的人,應該是樂於見到這種結果吧∼
     
      
舊 2007-09-10, 07:02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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