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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uskal
*停權中*
 
kruska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58
罪刑法定,法官也只是依法行事...你們把自由裁量權想的太大
證據不足本來就不能亂判有罪
舊 2007-09-07, 04:02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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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uska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