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愛E奶
數月前~~馬子被搶的經過有在pcdvd上po
案子是>>> 雙人飛車搶劫一人騎一人搶!!
前幾天板橋法院一審判了~也收到通知
一整個火上來....
判決是
騎車的那個無罪 ( 因為他說他不知道他朋友去搶劫 ) 幹~法官信了?
他之後還打電話來想民事和解~也承認他知情要搶劫~
搶劫那個判8個月~適用這次大減刑~變......4個月~操!!
最好是騎車的說不知道要搶劫法官就信了!!不知道搶劫會跑那麼快?
法官是頭沒把腦裝進去嗎?
我看以後什麼事都自己私下解決不必上告法院~黑法院比白法院有用多了
ps.更好笑的是搶劫那個交保後跑掉了~法院寄一張通知來~
內容是 某xx 失聯..... 等等 重點是這個>>>您可以憑這張證明自行歹補嫌犯
叫我自己去抓人? 要警察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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