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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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年我家人騎車被一台違規的汽車撞,撞到後對方就跑掉了
騎車的輕傷,坐後座的鎖骨斷裂,新買的摩托車也被撞爛了
那時剛好有好心的目擊者幫我家人記下了車牌,然後去警察局報案
到了法庭上後車主說那天車子是他爸爸開的,他爸爸已經死了 (死的真巧,一撞完就掛了)
法官也沒要求對方提出什麼死亡證明之類的
從頭到尾我們沒有得到任何的賠償與道歉,然後就這樣結案了
看到類似樓主這樣的判決小弟不覺得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隨便爬一下文或是翻一翻報紙可以找到更多腦殘的判決
請問如果不滿意法官的判決,可以對法官提出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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