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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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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寂寞部屋三十一號房
文章: 1,061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業者有幫你想到你家人可能有人看不懂簡訊,你可以說他貼心。
但是業者沒有幫你想到你家人可能有人看不懂簡訊,你卻不能說他有錯。因為這本來就不是業者應該要想到的。你都沒有跟家人住在一起了,你不說業者怎麼有辦法事先想到呢?


老實說我看了兩三次,我看不懂您第一句要表達的事情耶...

業者想到我家有人看不懂簡訊?所以我說他貼心?實在不了,看來我的領悟力太差了...

還是正確的說法是"業者沒有想到我家可能有人看不懂簡訊,我可以說他"貼心

但是業者沒有想到我家人可能有人看不懂簡訊不重要...

但是全台灣只有我家那兩個人不看簡訊的話...那就是我錯...

可是今天連我女友的老爸也從來沒有使用過簡訊功能...所以... 我還是要把責任推到我自己身上...

業者無罪嗎?

有些話,我想amigiigima兄講的比我自己表達的清楚很多

引用:
作者amigiigima
在一開始的契約內只有確認試用的部分,
在契約中有說明到會通知客戶是否續約,
後續在於續約的部分有由中華電信以簡訊的形式告知,
並在簡訊內容中有明確說明不回覆即認定客戶願意續約。

以簡訊告知的形式本身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有問題的在於不回覆就認定客戶願意續約這方面,
契約必須在兩造雙方認同契約內容下成立的,
中華電信僅以簡訊有傳送就單方面的認定ASOPP網友認同契約內容是不合乎法理的,
契約成立的要素並不足夠的條件下,
應該認定為契約未成立。


再次謝謝amigiigima兄...我會好好反省自己的表達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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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路過...故我在.... asopp
舊 2007-09-02, 12:50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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