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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我個人認為如果對方爽約,公司方面可以聯絡一下對方以確認狀況;
因為沒來除了不想來之外,也有可能是對方臨時出了事或有其它原因;
確認之後再來評斷對方的行為是比較妥當的作法。

應徵者不來不通知,面試者沒看到人來也不聯絡,都是有欠周延。

小弟並不是在批評bearcr兄,只是說有些待人接物的作法,有更高的境界可以去追求...^^
在下也是還在學習啊~~~
舊 2007-09-02, 12:27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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