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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amvbpciwx
說穿了,贊成食用動物,反對虐殺的,只能說是五十步笑百步
難不成被虐殺的動物很可憐,被屠宰供食用的動物就很幸運,還要跟你說謝謝嗎?
你會贊成食用動物,那是因為你想吃(不吃動物也不會餓死你),你會反對虐殺動物,那是因為這是一件極度無聊的事,我說這些不是想幫虐殺動物的人說話,當然我也痛斥這種無聊行為,而是不要把自己食用動物的事合理化,同時又痛斥虐殺動物的殘忍,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是什麼?
呵呵,更何況被虐殺的動物死了就被火化或是埋了,被屠宰的動�**棜n被你支解,油炸、骨頭還要被拿去熬湯,換個角度想想,不就更可憐了?
不過以人類的想法來看,因為你被定位為食物,所以算你倒霉,大家也就覺得沒什麼了
對了,不是有人要將人和狗劃上等號嗎?那我請教一下,你是認為一個人被虐殺比較可憐
還是被殺死後還要被分屍,屍體被拿去切片、油炸,骨頭被拿去熬湯比較可憐?
以上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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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來說,取樂和食用就有差異。手段來說,凌遲他,讓牠盡量感受痛苦;和給他一個好死,盡量減少痛苦,這之間也有極大差異。...「你是認為一個人被虐殺比較可憐 還是被殺死後還要被分屍,屍體被拿去切片、油炸,骨頭被拿去熬湯比較可憐?」如果你所謂後者的殺死是指快速俐落,而前者是慢慢凌遲的,那當然是前者比較可憐。如果很快的被殺死,至少當事者感受到的痛苦不會如此強烈與長時間,屍體怎麼處理是另一回事,那畢竟已經是屍體。反而是若在活著的狀況下被凌遲,極端痛苦但緩慢的死去,這才是對當事者而言最痛苦的。
取食於動物,卻還要在過程中凌虐他們,或根本不吃,只是凌虐取樂,這都是沒必要的。尊重生命不是狹隘的只在於維持生命,即便是取食,也該給動物一個好死,盡量減低不必要的痛苦,並珍惜牠的貢獻。以前在發現頻道看過介紹北美某支印第安族裔的節目,印地安人向來以與天地自然共存為名。那支印第安族裔取食的大原則,就是給動物一個好死,禱告感謝牠的犧牲,並且不要浪費食物,畢竟那是動物犧牲生命得來的。這些都是尊重生命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