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amvbpciwx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勞工共和國
文章: 725
引用:
作者nzcym
您大概不知道除了日本人到現在還愛吃活魚生魚片之外, 陰陽魚已經在眾網友的一致撻伐中悄然淡出菜單. 您要不要看一看對岸大陸對貓狗的法律觀點?

更不能用屠戶殺豬是為了吃肉, 牛販殺牛是為了剝牛皮做鞋子. 所以得出 [兩男女活剝狗皮不犯法] 的結論.

依照您的邏輯架構, 那麼軍人殺敵人是為了衛國, 警察殺盜匪是為了保家, 既然這兩例中的人(敵人與盜匪) 都死得理所當然, 那麼難道 [飆車族用西瓜刀當街砍路人不犯法] 嗎?

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7717&page=5
狼狗咬死人的法律思考――兼议饲养的动物伤人的刑事法律盲区


恩,你說的對
不過我也有我自己的觀點,你舉例的飆車龍用西瓜刀當街砍路人不犯法,當然是犯法的,因為你砍的是人,不是”狗”,請不要再將人和狗做一樣的比喻了,你說牛販殺人剝牛皮做鞋子合理,那是因為這樣做對我們有好處,我們有鞋子可以穿
我們能說”狗”在動物圈裡面很幸運,被我們人類歸類為寵物,而不是食用類動物..
還有,我再次聲明,我針對的不是痛斥虐狗的人,而是那些要虐狗的兇手判死刑或是判重刑的
舊 2007-08-30, 10:08 AM #1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amvbpciwx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