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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胸10秒判無罪 法官:時間短 不足引起性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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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mai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20
引用:
作者
ahom
法官普遍認為性騷擾防治法的修法精神,是要擴大保護被害人,也就是要彌補刑法第
224條的立法疏漏,所以,法官普遍認為在性騷擾防治防修法前,襲胸偷摸屁股行為
只能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不符合刑法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對外界的非議,感嘆
是「有理說不清」。.
理
法律果然是給懂得人拿來"玩"的..
2007-08-30, 08:33 AM #
38
chingma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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