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lang
Master Member
 
chl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引用:
作者狂龍一聲笑
very good !

明天就帶個碼錶上街

不用10秒 一邊4秒就好 兩邊合算8秒...


這位同學... 無法可管的時間已經過期了... 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啊...

引用:
合議庭法官認為,該案被告應是犯意圖性騷擾之行為,但《性騷擾防治法》在去年二月才修正實施,其行為也不構成強制猥褻罪下,蔡男行為只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猥褻之舉動調戲異性之規定。但有律師指出,《性騷擾防治法》實施後,仍有許多襲胸案依強制猥褻罪判刑,顯見仍須以事實認定。
舊 2007-08-29, 10:49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l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