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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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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一直很冷靜,才會希望大家對任何事,不要只看表面.

對於[把.狗.剝.皮.洩.憤]這件事:
我相信你[可能]不會,我[現在]也相信我不會.
但是,事情發生了以後,就不知道信仰是不是那麼的堅定了.



這其實就是我要的回答.
現在我了解了,就算是[你兄弟姐妹的女兒眼睛被毀,以致於虐殺狗.],你的譴責還是這麼鏗鏘有力,還是會對你的兄弟姐妹吐口水,大罵他(她)沒人性,並且希望他(她)被依國外的動物保護法一樣,關個十年八年!!(不知國外刑期如何,僅隨筆而書,請知之者指正.)

偉大,這是在下所望塵莫及,佩服之至!

老話一句,無論基於任何理由,都無法掩飾在心理方面的異常

處於極度憤怒的心理狀態下,任何人在想法上都有可能會出現
"我要用XXX的方法把某人(或是某物)如何如何"
這很正常,但是想歸想,付諸實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基於憤怒,將對方殺掉(人或物),在心理層面來看
是某種程度的失調及無法排解壓力(有可能是短時間)
完全依照自己的想法付諸實行,這已經是不自制的病態
就算有再怎樣天大的悲情背景在,非偶發性的暴戾行徑
往往是長時間漸進養成的病態心理行為

就算有在冠冕堂皇的理由,該輔導的就要輔導,該諮商的就要聽話
該強制隔離治療的就該乖乖接受治療....
不要把病態的情形當成是正常世界的行為基準..
舊 2007-08-29, 05:08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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