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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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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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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feree_c
補充這一段.
若狗弄瞎我小孩的眼,我會殺狗;但是三,四歲的小孩不小心弄瞎我小孩的眼,我不會殺人.
重要的是,個人對於人命與狗命的價值能很清楚的區分,但是,好像不少人將二者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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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沒有那麼多"如果"好討論的吧?
太多的"如果"很容易流為無意義的詭辯.....
真有這種"如果"發生了再說
也許會因為這種背景會有點同情,
不管是為了要預防明顯可見的危險,或是阻止正在發生中的危害
乾淨俐落的斃了一條狗我想一般人應該都不太會有意見
但是在不是為了經濟或是生存因素下將活生物剝皮
這種很明顯是出於心理因素不平衡動機的行為
就算有多可憐的背景因素在,也沒辦法抵銷行為人心理狀態的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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