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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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ojack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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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虐待她 又不吃 這算什麼 變態嗎?
希望這種人也被虐待到死
把這變態的傢伙關在台北 101 頂樓陽台的邊緣吧! 看牠要不要自己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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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些心態我覺得跟凶手是類似的,
只是對自己種族的人實行這種心態。
比虐殺狗更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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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靈長類動物都是人, 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人性. 更不是所有屬於自己種族的傢伙都值得無條件偏袒. 舉兩個例子:
纏訟二十年的陸正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陸正.
纏訟十七年的蘇建和案
http://zh.wikipedia.org/wiki/蘇建和
而蘇建和案中 [
承辦此案的警察司法人員中,有許多人犯了明顯而且嚴重的錯誤、嚴重到是犯罪行為,但他們都沒有受到任何處分。許多人認為,這三個人到現在還沒有被無罪釋放的原因在於司法系統不認錯。但也有意見表示,就算這三個人真的有犯案,當初承辦的警察、司法人員中有一些人還是應該被起訴判刑。]
對於喪失人性的禽獸, 就地撲殺並不是壞事. 不過, 以其人之道還致其人之身也不錯.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法檢警知法犯法, 那更該罪加三等, 斬立絕!
賞罰分明天下太平, 賞罰不分盜賊橫行. 今天已經是連 [法檢警都在明目張膽的知法犯法] 您說這還能繼續搞鄉愿嗎? 寧可一家哭, 不可一路哭! 殺雞才能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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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王文忠向監察委員張德銘作證,說明當初汐止分局警方刑求他們,並將三人硬指為命案之共同正犯。
4月20日,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透過辯護律師控告汐止分局刑事組長陳偉廷、刑警李秉儒、張中政、嚴戊坤涉嫌非法拘提、搜索、偽造變造證據使 公務員登載不實、瀆職及以電擊棒電擊其下體、以打火機燒其下巴之刑求。
5月19日,檢察總長陳涵正式通知辯護律師不再為蘇建和等三人提起第三次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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