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第8局得4分,以10:6領先水手
另外針對前面有人提到MLBPA(大聯盟球員工會)和小王連署簽名的一份聲明
針對此次卡神等相關人,企業未經授權一事,我找到中英文聲明全文
文中清楚提到"沒有獲准使用王建民姓名或 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工會名稱,註冊商標或標誌之權利,且其促銷之商品均
未獲得合法授權於台灣地區銷售"
意思很清楚就是水貨未獲授權取得銷售許可也不能賣,個人要買OK,就是不能營利販賣
跟商品在哪買無關,買的時候售價已經包含取得授權也是錯誤的
而這跟我當初所想的也是一樣,此舉也是要保障合法取得授權並付大筆權利金的當地廠商
聲明原文來自王建民官網,有興趣的可以看看
http://www.cmwang.com.tw/si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