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的解說.
我想是我標題和開欄的語氣下得很重,所以才會有人要我英文重修.
我的確是質疑『老外有將"I'll get it"當成"應門"這種用法的嗎?』.
但後面我的重點是:
就算是勉強可以『引申』出這種涵義,那也頂多算是只能特定狀況下才適用的『特殊個案』吧.
現在公視這樣做節目,顯然是把這種用法變成『通案』了.
真的是怎麼看怎麼奇怪.
更重要的是,對e4kids的目標觀眾群(也就是kids)來講,這種用法實在會嚴重誤導小孩子(kids)的英文. (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266&postcount=5)
畢竟個案不能當作通案,『可以這樣用』不等於『這樣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