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
引用:
作者superhero
我覺得做人是互相的,六月租約就到期了!我從五月就開始聯絡,不是電話不通,就是地址查無此人!
當然,我也並非不通人情之人。但是,我剛剛給她三天期限搬離,她卻反說她要工作,那麼房東難道就不用工作?剛剛她的一席話,著實讓我對她的行徑無法認同,難道從六月到現在的房租,一月到現在的管理費,斷水斷電的問題,都可以以一句「我忙,忘記了。」對於這樣的房客,我寧可不租。
|
完全照規矩來
不用再講情面 
__________________
暈死的肉喵D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