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路人亂入
Elite Member
 
路人亂入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5,082
引用:
作者heartcatch
剛剛我寄mail給人事經理
人事經理馬上投降∼∼
推說10天後才有離職證明書
問我願不願意去台南服務
(瘋子∼∼那我去台南還不是自己要找房屋住∼∼又沒貼我錢)
我只說了一句 您金口一開,我就走路
豈能反悔說話不算話!!
距離這間公司宣告我曠職三天∼∼還有5小時
請問我找律師當作公證人∼∼∼證明經理有說這樣的話
可以嗎?

李衛當官 李衛辭官 雍正王朝 多去看準沒錯


為什麼我突然聯想到...

在門市只要當奧客一直盧就可以爭取到不合理的權利
http://www.youtube.com/v/AksZuXRVSpU

純路過...
舊 2007-08-21, 12:25 PM #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路人亂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