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eartcatch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
引用:
作者diadiadd
對工讀生或是試用期,大部份的人都會有錯誤的認知
在勞基法上並沒有所謂的工讀生和試用期....
僅分定期契約和不定期契約

沒簽短期契約,原本就要視為長期性質!
因此,仍需要適當理由才能fire
如果今天是重大違規,當然公司可用開除進行,若不符勞基法重大違規
仍需依資遣相關法令去進行,即便是...二個月~

資遣預告需滿三個月才有所謂的資遣預告
因此二個月是無需預告的,但仍需進行資遣通報及發放資遣金
資遣金有多少呢.....月薪*2/12.....

因此....當初在面談時及簽定的文件都是雙方定義的差別
有爭議的部份,頂多先進勞資協調會討論協調.....
最終也頂多爭取到資遣金而已......

為了這2/12的資遣金,動用到國稅局官員?內政部某司長?? 某黨大立委??? 某黨國會總召???? 縣政府顧問????? 黑道大哥???????
還說要讓對方經理無法立足......

真的只能說...難怪會被資遣.......
爭取自己合理的...


我不算資遣(我根本沒有遣散費)∼∼∼我也沒有對經理施壓
只是昨天下午 直接人事經理面談
(談的東西多半是拉賽 ,說你對公司付出 相信有學到很多東西...)
工作就到此為止∼∼∼同時和我一起走的大約有4人
這只是第一批

後面還有5個人挫著等
我只想問 我有什麼東西可以爭取的 有什麼可以保護我的
暫時還不想動關係

但要預防公司該給的不給 這個才是重點
兵法云: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這個是我自己的想法∼∼也是我自己的作法

有人說有關係應該找個好差事作
我覺得不這樣子做比較好
我是靠著自己的力量和意志在生活
即便手上只剩下最後一元 也是如此

我是在台中就讀週休二日班
為什麼不找正職,只找工讀
套一句 台語劇名言"如果可以當神仙 誰要當畜生"
雖然很想放棄學業找個正職工作 但忘不了同學間一起畢業的承諾
和照顧大家的甜蜜!!

版上一堆大大冷嘲熱諷∼∼∼十足是社會上的一小縮影
但願意付出真才實學的版友 熱心處理問題
在此感謝
 
舊 2007-08-17, 11:36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eartcatc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