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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沒有簽署任何工作合約
104網頁上面的算嗎 ??
我當初有問過我的法學教授 蔡大立委
他說網頁上面的工作福利和內容都可以算是契約的一種
網頁是寫明工讀生 並未註明工作契約到期日期
未達三個月內 就以暫時沒有工作,人力足夠就與以遣散
並沒有遣散費
還有我在想問一下 我該在幾天內向勞工局申訴
從昨天算起今天是第二天了
當初進去時並沒有說任何福利~~~相關福利只是聽人轉述
面試我進去的是生產組長~~~並不是人事主管
生產組長只說~~一切都照網頁上面的來做
這樣人事經理是否可構成"詐欺" 條件??
附註
小弟好死不死 人脈相當廣
從國稅局官員 內政部某司長 某黨大立委 某黨國會總召 縣政府顧問 黑道大哥 全部都有認識
要害某位經理失業 應該不是問題!!
只是嬿不下這口氣 人善被人欺 馬善被人騎
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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