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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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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精神病院
文章: 30
本身在醫療院所上班!
有病友一住就90天,時間一到辦出院!
出院14天以後再辦住院!
那位病友住院理賠一天4000大洋
俱他本人所說!用這種方式已經拿了保險公司近四百萬的理賠金!!
或許有人會問!難道保險公司不會有疑問或是斷保嗎?
其實只要有實際的醫療行為和住院事實!保險公司沒有不賠的道理
只是要用這種方式賺錢要用你的自由和自尊去換!!
這位病友不是癌症!只是他生的病不名譽
曾經問過他:如果有機會可以重來~他願意用這方式來賺錢嗎?~他的回答是:NO
現在台灣很多保單已經不理賠這種病了!就算有~也有上限的!
舊 2007-08-13, 09:01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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