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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30
這條討論串成長真迅速,看了很多人的回應,有的說男方不負責,有的說責任各半,也有的建議男方
借錢快點處理掉,只是,我不懂為什麼能夠把墮胎視為理所當然勢在必行為前提下做這些決定??
也許現在說把孩子生下來很老套啦,影響生活品質又要背負一輩子的責任,但是,這本來不就是
樓主跟前女友應該負起的責任嗎??

女方認為懷孕是男方造成的,男方在想1萬塊的錢去哪裡生,請問誰要對肚子裡的小孩負責,
如果他聽的懂妳們的對話,聽到爸爸媽媽一起計畫要怎麼殺掉他,而且殺他的費用還推來推去,
這是多可悲的一件事情阿,如果他會說話會不會說:"我以後會賺一千萬給妳們,所以請別殺我好嗎"

明明就知道後果卻充耳不聞,把小孩當做****的後遺症,還說什麼上刑場的是女方,所以男方出錢是應該的,放屁,上刑場的是小孩,你只是陪他去刑場而已。自己做的事情卻要無辜的生命用命替妳們承擔責任。

結論,男女雙方都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人,或者說妳們不配做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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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8-10, 11:13 AM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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