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前女友~有了~怎麼辦= =?
瀏覽單個文章
tania1129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93
引用:
作者
我不想註冊
我看的出你的癥結,才會有此言。
先去公證,然後戶政登記,起碼還有36周可以處理。
如果不是郎有情,妾有意,不會如此發展。
過去不可考,現今就會吵,切記。
女人說變就變 一句
我對你感覺變了
說真的
吃了棒鉈鐵了心.....
這各真的已不可能的事情
而她也表明不結婚....
唉....
2007-08-09, 02:59 AM #
23
tania1129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tania1129
查詢tania1129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tania1129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