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dorys
哀 ~ 看到現在我只在想到
劈腿有理~花心無罪
如果真的如此那又何必把對方當做你的男女朋友
反而這樣可以更放心的去慢慢挑你要的,也何必再去找更多理由把自己做的事情合理化
把感情比喻成像買東西一樣,也是可以啦~但你的另一半我就覺得他很倒楣了
人都是自私的? 你可以去挑別人,但你的男女朋友就不可以去挑別人?
還是可以更有勇氣的在剛交往的時候就擺明說:{我遇到更適合我的我就會跑,你也可以跑}
那這樣OK阿 彼此心裡都會有一個底,你有選擇,我也可以不用背負花心的罪名,這樣不是更好?
但是有多少人這樣做?
感情本來就沒有法律可以管,你只有道德跟自己的良心去做而已,當你的道德良心已經不值一毛錢的時候
啥都是各屁,當你回看你的過去的所作所為,只要覺得不違背你的良心那就好了,不然那個慚愧也是深深的在你的心理面,只不過那已經都不重要了.因為價值觀念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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