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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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最近在想這個問題
應該就是信用擴張吧
假設要買的東西是24000 (比如LCD)
如果一下子要付現金24000
很多人就打消買東西的念頭了
但如果一個月只要繳1000 (分2年)
感覺就ok
實際上
這種分期的也比較不會捨不得
比如我用一個LCD
等於邊用邊交錢
不用說一下子就繳了全額
而且通貨膨脹
或future value of money
2年後交的1000元也比不上現在的1000元
即分期繳的總額,低於24000
但是
好像又有人主張
有錢再買
不要分期
不要太擴張信用
每個月都有固定收入且穩定的(如公XX)
是不是用分期比較好 ?
各位覺得呢 ?
或者說分期有什麼壞處?(花錢會比較阿沙力? 這也是我一直不想辦信用卡網購的原因)
不分期有什麼好處 ? (比較不會亂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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