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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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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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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ioooii
小事情而已,台灣這類案件每年有幾萬件,大不了去做做證人賺幾百元!!還好啦,反正警察跟法院也只是混口飯吃而已,如果要作筆錄也不用擔心,記得從頭到尾都否認事前就知道是贓貨而且一定要詳細看筆錄內容再簽名,千萬不要被警察唬了,還有要強調該產品與市價差不多純粹是為了省錢才在網路上購買的,該說的說不該說的千萬不要說。


有時就算一直否認...

一些法官會看你購買時賣家的描述, 來認定你是否會 "約略" 知道是有問題的貨來決定是否收受贓貨...
     
      
舊 2007-07-19, 12:09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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