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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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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25
我說一下家父的情形好了,
目前也有吃這藥,一開始是自費(因為當時是第三線用藥,意思是要先做過兩次化療之後才可以), 等兩次化療後, 才跟健保局申請一次三個月的用藥,因為申請時有提到曾自費吃,所以健保局還特別要求補送吃完的結果(意思好像是如果沒效就不准的感覺).
至於這藥都是門診時拿的,所以除非是有住院順便開,不然實支實付醫療險可能沒辦法請(防癌險我就不知道了) .
現在好像是改成二線也可以請,詳細可能還得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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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things good idea
舊 2007-07-19, 11:48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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