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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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good
看到此位大哥的留言,我雄雄想到,最後一個主管面試時有叫我簽一分文件,好像是說若進了這家公司要遵守一些規定,若有不實要接受公司的規訂懲處之類,我就先簽了~沒給我看很久~  之後才和他進行面試,給他一張我的照片~。
總之現在七上八下的~~沒進的話,我就立刻打給前一家面試的公司,問他們工作有沒有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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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告訴您工作約大部分是1年1約<-也就是簽約後不可以擅自離職(自己想換個環境不去上班都不可以喔,只可以由公司解聘),或是跳槽到相關公司(旋轉門條款)
然後如果違反規定會一些罰責(例如您自己擅自離職,那可能罰2-3個月的薪水)
但也有公司是一簽就2-3年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