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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lin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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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四塊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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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會開這個標題問這個問題,其實是在其他討論內因未告之新舊品而被評為詐欺,人格有問題之類的
故開始懷疑是不是真的只有我這麼想這麼做....

有板大提到加個幾成報價
畢竟親戚不是傻子網路到處有就連陰森購物也都有在教,賺太大..太明顯
又不想賺那500,1000的感覺自己很廉價屆時反而彼此有了心結

所以覺得這樣做是互利的,發票是多少,就收多少,日後姿態也比較高些
就算是以新品價計但事後的N年維修當是彌補也夠了吧!
舊 2007-07-13, 08:5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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