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冷ㄉ很
Master Member
 
冷ㄉ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其實就是一個尊重而已
肚子餓想買東西,跟主管告知一聲
如果主管不准,只是證明了這間公司很苛,大不了走人

今天打了51元的發票,沒事
那明天打個510元的發票也是可以囉
後天打個5100元的發票也沒問題
反正事後補錢就好了
那公司還需要制度嗎

也或許該員是常做這樣的事,或是該公司常常發生這樣的事
剛好該員犯了,被抓來殺雞儆猴
這一點沒寫清楚也就不便妄下評論誰對誰錯

正巧前一陣子本公司也發生類似的事件
所以看事情的角度也跟各位不同
看看唄
__________________
我說那麼多是為什麼呢
無非是讓自己留點回憶
並且證明自己還存在著
最後就讓自己被人記得
松高人的回憶討論串
舊 2007-07-07, 01:05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冷ㄉ很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