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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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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案:中華電信公司報請新增「光世代網路」業務資費核定討論案。
提案單位:營運管理處
說明:有關中華電信公司依電信法第26條及第一類電信費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向本會申請新增「光世代網路」業務及相關資費之核定,案經營運管理處就其服務內容、資費項目、成本核算、市場競爭情況、其他業者意見等事項審核,並與國內ADSL費率及國外類似服務之費率相比較,謹彙整相關研析意見並提請委員會議審議。
決議:本案資費之核定,請本會財務稽核小組及綜合企劃處競爭政策科同仁就該公司所提供之財會資料作進一步分析後,再提請委員會議審議。
     
      
舊 2007-07-04, 03:16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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