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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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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南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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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不想討戰(畢竟我違規,我承認),但請彼此尊重(除非你是那位警察,就算是,我也沒出言不遜)
2. 據我所知,偷拍合法僅限於部份重大違規(如果我記錯,可否提供相關聯結)
3. 偷拍的地點是在剛過公館圓環之後的北上方向,請大家留意
4. 如果他取締的方式是違規的呢(例如之前站在捷運木柵線車站上偷拍,或未持搜索票闖進人家家裡抓盜版),也可以嗎
5. 還請各位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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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啦啦 我有一顆星
舊 2007-07-02, 09:31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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