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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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兩張罰單
拍照時間分別是6/21及6/22的7:45左右
位置都在同一個地方(羅斯福路四段)
員警也是同一人
我覺得納悶的是:
1. 那時正值交通顛峰時間,交警不去指揮交通(把工作都丟給義交),跑去偷拍,可以嗎。
2. 從角度研判,他是站在高架橋上(不是人行天橋)拍的,可以站在那裡拍嗎
3. 在沒有收到第一張罰單前拍的第二張,可以去申訴嗎
4. 機車行駛快車道,不列在重大違規中,可以偷拍(隱藏式執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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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啦啦 我有一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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