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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滿紅的"腳尾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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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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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三重
文章: 30
有甚麼爭議?
傳個新聞稿給記者 電視台就當真?
查證內容真偽不就是記者需要做的嗎?
再說這種荒誕離奇的東西本身就不能當新聞播報了吧....
記者被婊到能怪誰
2007-06-21, 12:42 PM #
4
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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