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OLAY
A:看人怎理解判斷我無法阻止你們的想法
「禮遇」是你們的看法這兩個字並不是我提出,我是不太認同這兩個字拉
而且我從頭到尾沒有否認過林先生在音樂上對台灣的貢獻
本身並不是從事音樂行業但個人是從事繪畫方面的創作,所以對藝術有些許了解
所以你不用質疑我對林先生在台灣音樂藝術上的了解
而分不分裂留給大家自己去思考巴這很清楚明白又不是大家都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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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遇兩個字是閣下自己用的,請回去看看閣下自己的發言吧。至於分
不分裂嘛,說真的,假設他的建議被採用而所有各種台灣有的語言做
的唱片都可以同台角逐,那我還真看不出來這有何「分裂」?
引用:
作者MOLAY
A:你一定要逼我嗎?我以經利用李玖哲的例子來削弱這問題的慘忍性
你一定要逼我血淋淋說出慘忍的話語..難道你不能自己好好思考一下嗎?
如果如林先生的說法來廢除客語,那就表示他更本無法角逐最佳演唱人這個獎項
那哪來的像林先生所說的有良善競爭的眾多對手?他連提名的資格都沒有
因為他並非唱國語或台語,而這就是這遊戲的規則,規則不是我定所以別怪我
而為何只有台語男女演唱人獎項例外?
(這個討論區不能談論政治所以我一直沒提請自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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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閣下真的有看懂我要表達的重點嗎?今天林生祥的發言根本
不是著重在「最佳演唱人」這個獎項上,而是不希望整張專輯的評
價因為先有了語言的區隔而失去了跟其他優秀但是用不同語言所
製作的專輯競爭的機會。他要的是這個平等競爭的機會,得不得獎
根本不是他發言的重點。強調規則規則,今天他想改變的就是這個
規則啊。
說真的,你舉奧斯卡的例子反而更證明了我的看法,李安當年靠
臥虎藏龍角逐的可是「最佳影片」而不是最佳外語片。李安也不是
唯一的一個例子,Roberto Benigni在99年也靠美麗人生角逐過最
佳影片﹝以義大利文拍攝﹞。
跟美國的環境比起來,國內的環境下非官方語言對主流文化可以
造成的影響大多了,請解釋在這種環境下還要以語言做分類對音
樂類型的交流的優勢何在?台語也有電音舞曲跟嘻哈,不能跟國
語舞曲及嘻哈放在一起評比原因是?
引用:
作者MOLAY
A: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法律,遊戲都會有遊戲規則
放炸彈觸法不管他的出發點是什麼,觸法就是該接受法律的制裁
台灣金曲獎規則怎樣定,你要參加就要跟著規則走,不爽就別參加
如果重點只在於音樂本身其餘的都不重要
曲風不重要
類型不重要
語言不重要
規則不重要
男女不重要
什麼都不重要
那請問該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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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尚有修改空間,何況是一個獎項的競賽規則,還是要求不以語言
做區隔是什麼天理不容的事所以沒有商榷餘地,連提出都不行?最後
那兩段,想必閣下沒看我之前的發言,有的話閣下就會知道我是贊成
以類型做分別的,我也沒說其餘的都不重要,請不要擅自扭曲別人的
言論。
引用:
作者MOLAY
語言不重要
全世界的人都把音樂送到台灣
請問怎評?要搞多久?
有哪個專業人士懂多國語言能夠評論?
而這有何意義?
對音樂上有何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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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扯越遠了,不過說真的,閣下看不到全世界的人都把音樂送到台灣
的情況已經在發生了嗎﹝不是只有美日韓﹞?而的確也有不少音樂
愛好者對介紹各國不同音樂不遺餘力,例如音樂五四三站長馬世芳。
http://blog.roodo.com/honeypie
貢獻是什麼?就是達成各種音樂類型的交流。台語從早期以受演歌影
響為主的曲風到今日包含嘻哈電音搖滾甚至R&B,難道今日還要以一
個「台語歌曲」標籤一筆全部帶過?
最後,引用閣下轉貼的金曲獎的歷史,不知閣下自己可有讀過,因為
其中有這麼一段:
為使「金曲獎」發展成為國際性音樂活動
行政院新聞局修訂第九屆(八十七年)「金曲獎獎勵辦法」
取消參選者國籍或地區之限制
只要作品係於台灣地區首次發行者均可報名參選
我想,剩下的就只是唱片公司肯不肯幫該專輯報名的問題了吧?不過
既然官方都有往國際性邁進這個意思了,去掉個語言限制不是能提供
個更廣的競爭平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