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1217121
謝謝各位大大指教,我看出自己的癥結點了;
錯都錯在沒有事先講好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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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就算不是什麼大錢分法事先一定要講好,不然起爭議啥出遊的興緻都沒了,何苦,不過我是比較相信因果的那種,通常對這小錢不會在意,我這就有家麵店老闆算錢經常都會"多"算,其實常吃的就那幾種東西價格我早就背起來了,但他總以為我一點得多就記不清楚買單時就多算啦!就算多算個五元、十元他也好,而我想反正數目不大,當作給小費在給也沒差,也就不計較了,不過這是我自己的做法啦!容易起爭議的真的要事先講好比較沒後續的糾紛。
